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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4年其他收入预算和发展项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7 阅读:1553 人次

校内各部门:

为做好2014年财政“一上”收入预算和发展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必须全面反映我校2014年的收入预算情况,科学合理编制2014年的收入预算和发展项目经费预算。2014年的行政事业性收入预算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编制;2014年的其他收入预算由相关部门结合近年来其他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预算表格在学校财务处网页的“资料下载栏”内下载);2014年的发展项目预算由各部门根据我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2014年预期工作重点进行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职能部门初审后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请各部门在预算编制、发展项目申请时明确以下要求:

一、其他收入预算的要求

(一)其他收入的类型

1.各种培训费。

2.各种对外开放服务费(实验室测试加工费、上机上网服务费、体育场馆课外开放服务费等)。

3.各种考试费(自学考试费、普通话测试费、英语四六级、AB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人计算机英语、商务英语等)。

4.各种职业技能鉴定费。

5.房屋、场地租赁收入。

6.捐赠收入。

7.成教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联合办学管理费等。

8.科研收入。

9.莱佛士学院、后勤服务公司收入。

10.其他收入 。

(二)编制其他收入预算的原则

编制收入预算时,要遵循稳健的原则。没有把握的收入不能列入预算;对预计发生的收入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或不估;既要防止收入预算不能实现时预算支出无法执行的情况发生,也要防止瞒报收入预算加大预决算差异的情况发生。

(三)编制其他收入预算的要求

合法性。各部门组织各项收入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完整性。收入预算要全面反映本部门的各项收入(各部门如有收费项目但未报批的,也需如实上报收入金额,并将相关收费文件依据尽快交与财务处以便到物价局备案、报批。)

准确性。依据相关收入政策,分析收入增减变动原因,并参照往年收入完成情况合理预测2014年度各项收入。

真实性。如实反映各项收入,不得虚报和瞒报。

二、2014年发展项目预算编制的要求

1.2014年发展项目涵盖的时间范围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

2.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2014年发展项目经费用款计划和采购计划,并附文字说明和论证报告。

3.各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如下:

(1)院办编制2014年行政部门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采购预算。

(2)教务处负责2014年各教学系(院、部)、图书馆申报的教学实训中心建设预算项目的评审认证工作。

(3)图书馆负责全校2014年图书采购、信息网络建设硬件及软件项目预算。

(4)后保处负责全校2014年办公家具、支付工程欠款、基本建设项目和大型维修项目预算。 

4.教学实验(实训)室(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大型维修项目等新增专项的申报与管理程序:

(1)提出专项申请报告。

(2)做好专项申请报告的附件之一: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做好专项申请报告的附件之二:项目实施的详细经费预算表

(4)财务处建立专项项目库(简称专项库)。专项申请部门把专项申请报告与附件统一交职能部门初审,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专项项目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专项交财务处登记入库(进入学校的专项库),在“一上”预算编制前,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对专项库中的专项按轻、重、缓、急排序,财务处对专项库进行动态管理,并根据预算年度的资金额度、库中的专项排序情况上报专项预算。从今年开始实施专项库动态管理后,各部门的专项申请时间不再限制,可随时提交,职能部门定期组织评审。

三、完成时间

1.请各部门于2013年6月25日之前把本部门的《2014年收入预算表》的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邮箱cwc@cztgi.edu.cn,纸质版须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并呈分管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财务处。

2.专项申请报告及附件请各部门于2013年6月15日之前交职能部门初审,职能部门在2013年6月25日之前完成专家评审后交财务处登记入库(专项库)。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