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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发布日期:2023-12-08 阅读:258 人次

 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事关自己到手工资,请及时申报。根据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为确保及时享受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教职工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或更新。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

 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8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二)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申报

 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3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在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4,即完成信息确认。




 2024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的,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修改】。



 2024年需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需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需作废项目,则点击【填报记录】,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作废;若需新增项目,则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项目进行填报。




 注意事项: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如有3岁以下婴幼儿,可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相关信息;满3周岁可选择填报“子女教育”,起止时间及学校有变化的,需更新。

 2、继续教育:2024年将在中国境内接受或结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需更新。

 3、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住房贷款新增、减少或变更抵扣方,需更新“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租赁合同信息变更的,需更新“住房租金”。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4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4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需更新。

 注: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赡养老人:信息变更或有年满60周岁父母的,需更新。




 财务处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