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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财务决算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5 阅读:239 人次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

 2024年度的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对省属高校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

 (一) 日常报销(含酬金 )业务网上预约

 截止:2024年12月15日17:00时止。

 年终结账期间,报销业务量大,预计款项到账时间为5-10个工作日。

 (二)自助报账投递受理

 截止:2024年12月15日17:00时止。

 报销单请及时投递,之后将关闭自助报账投递机。

 温馨提醒:

 1.2024年前3季度发生的票据(含医药费)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预约,最迟于2024年12月15日务必完成投递,第4季度以来发生的票据可在2025年3月31日前结报。

 2.学校预算安排的各类经费当年有效,年终结余(含冻结未报销数)由学校统一收回;2023年度国库专项资金,年终结余由省财政厅自动收回;2024年度国库专项资金严格按财务系统中的执行期使用,请有关部门、项目负责人加快国库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3.2024年12月15日前,采购单位和个人收到货物后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预约报销。凡已在国资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本年度票据必须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4.各部门工作餐、接待用餐,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结算手续。

 5.财务处将在财务核算系统年终结账时,对已预约但尚未投递的预约报销单统一退回,如仍需报销,请于2025年开账后重新办理网上预约。

 二、暂付款业务

 1. 借款业务网上预约

 截止:2024年12月6日(周五)止。

 2. 借款冲账业务

 202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借款,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办理还款。

 2024年发生的借款,须在2024年12月15日前办理还款。

 三、外单位汇款业务

 (一)已到账的科研经费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办理到款认领或核销入账手续。

 (二) 已到账的各类上级部门、企事业单位汇款

 2024年12月15日前,请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联系人持相关文件、合同等至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三)信息不全无法支付款项

 2024年12月15日前,请相关单位协助联系领取信息不全无法支付的部分学生学费、教材费、奖学金款项等,以便财务处及时更新再次提交银行支付。

 (四)无法确认收款人的暂存款项

 本年度末将对各类无法确认收款人的暂存款项逐项核查,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在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予以清理。

 四、预借票据

 截止:2024年12月13日17:00时止。

 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须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不能到账的款项必须追回已开票据。

 五、其他事项

 (一)外单位(个人)结算

 2024年12月25日前,外单位(个人)应返回学校的工资(包括社保金等)、水电费、医药费、房租及管理费等费用请完成结算手续,并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银行账户。

 (二)各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库存材料)账实核对

 2024年12月25日前,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账实核对工作后,填写《固定资产对账表》《材料仓库期末结存表》并加盖公章,送交财务处入账存档。

 (三)校内内部结算

 2024年12月25日前,文印及领取纸张的费用、各二级学院教学实习租车费用、各部门在青教公寓的住宿费用、由院办代办的各部门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用等的结算工作,分别由教务处、后勤部、院办等职能部门与各二级学院、处室结算,相关部门确认签字后将所有结算资料送达财务处。

 (四)学、宿费收缴工作

 财务处将在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间暂停收取各项学杂费,请学工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及时告知学生有欠费情形的尽早缴清,以免影响学生的相关评定。

 六、开账时间

 2025年1月10日。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处

 2024年11月15日